当前位置:主页 > 焦点要闻 > 展会评估认证办法公布

2008-09-26

展会评估认证办法公布

 

   近期,商务部对外公布《中国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评估认证办法(试行)》,并向社会征求意见。业内专家一致认为,此举令展会评估认证工作迈出关键一步。

  目前,我国每年要举办大大小小4000多个展会,但由于展会评估标准缺失,行业监督和自律系统尚未形成,行业服务水平亟待提高。“办展急、服务乱,参展维权四处转;门槛低、要求高,十个展览五个乱”,是当前会展行业最流行的一句话。

  2007年,中国会展业就展会评估陆续开展工作,包括中国贸促会展览部组织业内专家座谈讨论会展行业标准;商务部委托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起草国际展会评估标准;商务部委托商务部研究院起草国内展览会评估认证标准;农业部成立中国农业会展分类认定工作办公室;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推行展览工程企业资质标准;广州、宁波、厦门、深圳、南京等城市制定展会评估标准等。